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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2021-03-02 08:17     (阅读次数)

各党总支: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0〕30号)文件要求,现就校各基层党组织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的有力抓手。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等,认真研究确定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不虚不空。

二、方法步骤

1.认真组织开展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本地区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3.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

4.召开支委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在党员大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党支部书记要遵循“团-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要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率先垂范,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1个以上所联系部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是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组织党员对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进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由党员个人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进行小结和自评,重点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互评,采取发放《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附件2)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对支部班子进行民主评议,由全体党员填写《民主评议支部测评表》(附件3),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等次对党支部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6.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为“合”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7.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批评纠正。

三、组织指导和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

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提政治站位,坚持从严从实,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安排,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2.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基层党组织要列席指导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3.按时提交材料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213月底前完成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各基层党组织要于20213月26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统计表》(附件4)、《民主评议支部登记表》(附件5)、《民主评议组织评定表》(附件6、《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附件7纸质稿报送校党委组织部A0926房间,电子稿发OA内部邮件,联系人:于琨联系电话:3691038、15936519252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

3.民主评议支部测评表

4.民主评议党员统计表

5.民主评议支部登记表

6.民主评议组织评定表

7.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

 

中共河南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131


附件【中组发〔2014〕21号-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7.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docx已下载
附件【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民主评议支部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民主评议党员统计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民主评议组织评定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民主评议支部测评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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