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持续深化校级样板党支部建设,推动学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按照《河南工学院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意见》(院党字〔2016〕14号)文件精神和《河南工学院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院党字〔2019〕59号)部署要求,经校党委研究,拟于近日开展2021-2022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暨第三批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2022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2年5月30日-6月18日
(二)考核对象和主要内容
1.考核对象范围。本次党建工作考核的对象为全校97个基层党支部。其中,第一批、第二批立项共27个校级样板党支部已经通过申报评审,10个党支部为2021年下半年新设,本次均不列入考核范围。
2.考核主要内容。结合“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第三阶段创优引领行动主要任务目标,以《河南工学院2021-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暨样板党支部评分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评分细则》)为考核主要内容,推动全校基层党支部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三)考核方法步骤
1.支部自评(5月30日-6月5日)
各基层党支部对照《评分细则》(附件1),认真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评分明细,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党总支复核。自评报告内容包括:一年来党建工作的基本状况、主要成绩、经验体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得分和自评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
2.总支复核(6月6日-6月10日)
各党总支认真对照《评分细则》组织审核组对所属支部的自评情况和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汇总至《党建工作考核自评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一份加盖党组织公章后交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稿发至OA内部邮件。
3.考核组考核(6月11日-6月17日)
学校成立考核组,依据《评分细则》,对照各党支部提交的自评情况和支撑材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座谈交流、综合评议等方法进行,并给出考核得分和考核等次,形成书面的考核材料。具体考核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4.汇总考核结果(6月18日)
考核组汇总考核结果情况,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综合评议,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的格次审定考核得分、等次,反馈考核意见,报校党委研究。
二、第三批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
(一)目标任务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在2021-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基础上,面向全校培育创建第三批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18个月,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校各基层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学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基本条件
参加培育创建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即: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应重点满足下列条件:
1.近三年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开展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在2021-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考核格次为“优秀”,且《河南工学院2021-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暨样板党支部评分细则》(见附件1)考核评分450分以上。
(三)申报认定
1.党支部申报。参与申报的党支部对照《河南工学院2021-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暨样板党支部评分细则》,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河南工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申报书》(见附件2),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党总支推荐。各党总支应统筹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申报样板党支部创建计划目标、相关支撑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经党总支集体研究后确定推荐意见。
3.考核组评选。学校考核组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实地考察、组织统筹”的原则,在党建工作考核期间,对参评党支部的申报材料、条件进行初审和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
4.校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报校党委审核确定正式入选名单。对入选的样板党支部,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三、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本次党建工作考核是落实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创优引领行动的关键环节,也是持续推进学校样板党支部建设的重要过程,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部署。
2.坚持标准,客观公正评价。学校考核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通过党建考核,评出正气、评出导向,树立党建品牌、激活放大示范效应,进一步增强全校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引领,强化结果运用。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开展基层党建考核工作和第三批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为契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组织部将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党建考核工作同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支部考核得分达到优秀等级的,以及总支所属支部考核优良率较高的,将作为参评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为差的党支部,从公布考核结果之日起,限期三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后仍不合格的,在全校通报,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附件
1.《河南工学院2021-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暨样板支部评分细则》
2.《2021-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自评情况汇总表》
3.河南工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申报书
校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