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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科技副县(市、区)长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2-07-06 10:22     (阅读次数)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豫人才〔20201号),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科技副县(市、区)长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科技副县(市、区)长推荐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坚持精准对接、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优先满足艰苦边远地区需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善于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有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作风扎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4.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同时具有副县(处)级以上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

6.以中青年干部为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61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挂职岗位和期限

选派人员挂任县(市、区)人民政府副职,挂职期限2年,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主管县(市、区)科技和人才方面的工作,分管或协管与本人业务专长相关的其他工作;参与所在县(市、区)承担的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论证和决策;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派出单位或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促进产学研合作对接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五、工作待遇

科技副县长任职期间,学校各项待遇不变,在干部使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学校同级同类人员一样对待,同等条件尽可能优先考虑。挂职服务锻炼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德才表现、服务锻炼业绩,将作为干部选拔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科技副县(市、区)长人选需求参考表》(附件1),按个人自愿、专业对口、业务熟练的原则进行择优推荐,推荐人选须经本单位党组织会议(部门会议)研究同意,并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76日下午6点前将纸质版《科技副县(市、区)长人选推荐表》(附件2)《科技副县(市、区)长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近期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办公楼A0917房间李晓月处,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hngxyzzb@126.com

 

附件:1.科技副县(市、区)长需求参考表

2.科技副县(市、区)长人选推荐表

3.科技副县(市、区)长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276

附件【1.科技副县(市、区)长需求参考表.doc已下载
附件【2.科技副县(市、区)长人选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3.科技副县(市、区)长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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