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2〕4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新一批省派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2〕45号)精神,按照全省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整体安排,我校拟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封丘县鲁岗镇祝店村任第一书记。现就做好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及选派程序
各二级党组织要坚持在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培养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鲜明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和条件,紧贴派驻村需求,做到精准对接、按需选人。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机关党委推荐2—3名优秀干部,其余各二级党组织各推荐1名优秀干部,推荐人选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
3.工作能强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选派第一书记遵循民主、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遴选的方式。具体程序为:个人报名、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校党委提出初步人选、与省委组织部沟通人选、校党委研究决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二、任职形式及任务
驻村第一书记任期为2至3年,在村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驻村期间,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承担学校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不占村干部职数,一般不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驻村第一书记要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支持和帮助村党支部进一步明确创星目标、完善创星举措、激发创星干劲,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扎实推进支部过硬村、产业兴旺村、生态宜居村、平安法治村、文明幸福村建设,确保驻村期间创成“三星”以上支部,力争创成“五星”支部。
三、管理考核及相关待遇
驻村第一书记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学校将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适时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
驻村第一书记实行半年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制度。每半年由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一次群众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由同级党委组织部会同学校、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半年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学校将对派出的第一书记定期安排体检,办理驻村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四、工作要求
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种重要方式。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真正把政治过硬、品行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推荐选拔到第一书记上来,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第一书记人选名单,请于9月29日(周四)上午11:30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推荐人选名单
(联系人:冷万豪;联系电话:0373-3691039。)
校党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