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豫机电高专党字〔2007〕27号)精神,现将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时间及办法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1.评选时间
2015年6月5日(周五)之前。
2.评选办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总支(分党委、支部)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表彰处理四个阶段;民主评议总支(分党委、支部)分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制定整改措施三个阶段。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我校《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争创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标准》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豫机电高专党字〔2007〕27号),总结党员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党员之间互相评议,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推荐出优秀共产党员建议人选,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名额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8%(指标分配见附件一),并于6月5日(周五)下午18:00前报送《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四)、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五)和评议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登记表(见附件六)。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1.评选时间
初步定在6月初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选办法
召开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会议,按照15%的名额比例,由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并提出推荐人选,报校党委研究决定。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
1.评选时间
初步定在2015年6月8日(周一)——10日(周三)。
2.评选办法
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于6月5日(周五)下午18:00前将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文字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于琨,联系电话:3691038)。组织部按照我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评估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豫机电高专党字〔2007〕12号),组成考核组,主要围绕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等深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量化考评,根据量化积分和评选比例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评选要求
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公开公正,真正把成绩突出,党员和师生员工公认的先进单位与个人评选出来。要通过评选活动,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党性教育,激发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推动我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评选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双评”情况报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指标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4.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
5.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6.评议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登记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