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员发展计划安排,现就我校2018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工作部署如下: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摸底调查,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1),认真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和规定程序做好推荐工作。
(2)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
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由教工党支部委员会组织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推荐,填写《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3),获得支部党员过半数推荐方可有效。支部委员会结合党员推荐情况及入党申请人本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
(1)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程序要求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应召开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座谈会并做好书面记录(附件4)。
党总支(支部)需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手续是否完备,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审查意见填写至《党员发展对象简表》(附件5或附件6)。
(2)发展对象的政审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即可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主要通过采取谈话、函调证明信(附件9)的方式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附件10)。
3、材料提交及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后,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整理《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7)、《党员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8),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于3月23日前加盖党组织章后交组织部备案审查。
4、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
各基层党务系统管理员,要根据汇总名单及时将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及时录入进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方法为:
(1)入党积极分子的录入
依次点击党员信息管理-入党申请人维护-所在支部-补录-输入基本信息(人员类别选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在培养发展信息模块里记录申请入党时间、确定发展对象时间等培养发展情况后,点击保存即可。
(2)党员发展对象的录入
依次点击党员信息管理-入党申请人维护-所在支部-补录-输入基本信息(人员类别选发展对象,已经录入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直接在人员类别修改为发展对象),然后在培养发展信息模块里记录确定发展对象时间等培养发展情况后,点击保存即可。
附件:
1、《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2、《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
3、《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4、《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5、《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简表》
6、《教工党员发展对象简表》
7、《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8、《党员发展对象汇总表》
9、《函调证明材料联系函》
10、《综合政审材料》
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