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
根据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材料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
6月15日前,各系党总支持《XX系-2016年毕业生组织关系转迁信息表》(附件一)、《组织关系介绍信-XX系-2016》(附件二)电子稿、纸质稿(转迁信息表需加盖公章)各一份,交至到校党委组织部A0917房间,介绍信经组织部加盖公章后当场领回。
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党员,可根据录取情况于10月1日前持党总支开具的《转移组织关系联系函》(附件三)、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密封好的党员档案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对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2.党员档案封装
所有毕业生党员材料每人装入一个档案袋,封面注明袋内材料清单,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党总支骑缝章。
3.介绍信及党员档案发放
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由各系党总支根据离校工作安排统一发放,同时做好发放签名登记。
4.介绍信回执
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需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接收,并于组织关系接收后一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联(加盖接收单位党组织公章)邮寄或传真至所在系部党组织。
各系党总支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收齐后,形成《2016届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的接收情况报告》(附件四),于12月31日前将接收情况报告及介绍信回执(按编号排序)交至党委组织部。
5.遗失及补办
毕业生党员应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校党委组织部不再办理补办;在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介绍信丢失、接收单位变动等情况,应及时向所在系部党组织报告,经查实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必须先由本人申请,其所在系部党总支签署意见,同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最后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方可补办。
校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