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安排,请各学院党总支尽快开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信息的统计工作,整理汇总《XX学院-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信息表》(见附件),于5月22日前将纸质稿(加盖党总支公章)和电子稿各一份报党委组织部于琨处。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1.所有毕业生党员都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出,组织关系转迁信息表要统计所有毕业生党员。省内、省外及专升本(考研)等情况要分开汇总(专升本或考研的毕业生党员暂只统计个人信息),并在情况统计表中标明相应人数。同时,在党务系统中,将所有毕业生党员信息中的“工作岗位”选项,设置成“大学本科毕业年级”或“大学专科毕业年级”。
2.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属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党组织。
3.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至父母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参加专升本或考研的毕业生党员,录取前后均可按第2、3条规定情形办理组织关系转出;也可在确定录取后将组织关系转往录取院校。录取后的组织关系转出,需要补充登记表中的《2020届专升本及考研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信息表》,于9月30日前将完整版的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交党委组织部,10月1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组织关系转出事宜。
5.组织关系转出,省内统一采取网上转出的方式,登记时需明确到具体支部(同全国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所登记支部名称相一致),统一由所在学院党务系统管理员提交系统进行逐级审批;省外组织关系转出,登记时要注意介绍信抬头和迁往单位名称的规范和完整,由所在学院党务系统管理员提交系统进行逐级审批,并集中打印纸质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在毕业生党员离校时集中发放。
6.党员档案的转出,毕业生党员的档案材料,每人装入一个专用党员档案袋。党员档案袋由组织部根据毕业生党员转迁信息表上统计的党员数量统一发放,各党总支要在档案袋封面填写党员个人信息并注明袋内材料内容,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党总支骑缝章,在毕业生离校时统一发放给党员本人,并做好登记工作。
附件:《XX学院-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信息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