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严格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河南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院党字〔2022〕62号)的要求及学校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经校党委同意,决定举办2025年第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拟列入2025年下半年发展计划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目的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教育、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教育、榜样示范等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党课讲座、视频教学、分组讨论、测试考评等方式,使学员们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养成加强理论修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打牢思想根基,争取早日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成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11月6日—11月20日,地点:创新楼学术报告厅。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共安排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宗教知识等6次专题讲授(每个专题3学时),1次实践教学(3学时),1次音像教学(2学时),具体培训安排见《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附件1)。
五、培训形式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当前形势,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实践教学、音像教学的方式进行。
六、组织实施
本次培训由校党校统一安排,实行小组制。每个分党委(党总支)分为若干小组,并指定专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培训、考勤等工作。
七、结业考试
培训结束后,由校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并对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党校培训结业证,结业证有效期(自颁发之日起算)一般不超过6个月,随党员发展对象身份存续。结业考试初步安排在11月20日(周四)下午15:0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八、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培训。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动员,按要求协助校党校做好各项工作。由党支部书记带队,全程负责本单位学员培训期间的各项工作;同时另选1名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学员任组长,协助做好学员的培训考勤、准备培训材料等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请于10月31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2025年第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2)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组织部(党校)A0927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组织部校内邮箱(hngxyzzb@hait.edu.cn)。
2.严明培训纪律。参训学员须按指定教室和划定区域就座,培训期间要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关闭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因事请假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征得本总支带队老师签字同意。要确保培训期间的课堂秩序,对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专心听讲、接打手机等干扰培训秩序的学员,及时通报给所在单位,并视情况扣除所在单位党建考核成绩或取消该学员培训资格。
3.认真交流研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参训学员围绕培训内容开展分组讨论。为确保讨论效果,每组学员以15-20人为宜,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做好现场指导。
4.注重实践锻炼。培训期间,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每名发展对象至少参加一次爱心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宗旨意识。
5.严肃考试纪律。结业考试中凡有抄袭、换卷、夹带资料等作弊行为的,成绩按零分计,在校期间不再考虑其组织发展问题,并将结果通报其所在单位。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中共河南工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