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提高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严格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根据《中共河南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及学校2026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经校党委同意,决定举办2026年第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拟列入2026年上半年发展计划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目的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教育、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教育、榜样示范等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党课、视频教学、分组讨论、测试考评等方式,教育引导参训学员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养成加强理论修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打牢思想根基,争取早日在思想上入党。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4月9日—4月23日,地点:创新楼学术报告厅。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共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总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6次专题讲授,1次党性教育,1次音像教学,具体培训安排见《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附件1)。
五、培训形式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当前形势,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实践教学、音像教学的方式进行。
六、组织实施
本次培训由校党校统一安排,实行小组制。每个分党委(党总支)分为若干小组,并指定专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培训、考勤等工作。
七、结业考试
培训结束后,由校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并对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党校培训结业证,结业证有效期(自颁发之日起算)一般不超过6个月,随党员发展对象身份存续。结业考试初步安排在4月23日(周四)下午15:0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八、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培训。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动员,按要求协助校党校做好各项工作。由1名党支部书记带队,全程负责本单位学员培训期间的各项工作;同时另选1名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学员任组长,协助做好学员的培训考勤、准备培训材料等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请于4月1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2026年第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2)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组织部(党校)A0928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组织部校内邮箱(hngxyzzb@hait.edu.cn)。
2.严明培训纪律。参训学员须按指定教室和划定区域就座,培训期间要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关闭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因事请假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征得本分党委(党总支)带队老师签字同意。要确保培训期间的课堂秩序,对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专心听讲、接打手机等干扰培训秩序的学员,及时通报给所在单位,并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取消该学员培训资格。
3.认真交流研讨。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参训学员围绕培训内容开展分组讨论。为确保讨论效果,每组学员以15-20人为宜,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做好现场指导。
4.注重实践锻炼。培训期间,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每名发展对象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宗旨意识。
5.严肃考试纪律。结业考试中凡有抄袭、换卷、夹带资料等作弊行为的,成绩按零分计,在校期间不再考虑其组织发展问题,并将结果通报其所在单位。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中共河南工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