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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上半年接收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事宜的通知
2024-03-09 09:48     (阅读次数)

分党委(党总支

按照学校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4年上半年接收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工作部署如下:

一、入党申请的提出和接收

1.入党的教育引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纳入教职工入职教育和新生入学教育的内容之中,通过开学第一课、主题团日(班会)、重要节日纪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班级建立党章学习小组等方式,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及早发现和培养好的苗子。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要做到政治上引导、专业上培养、生活上帮助,全面关心他们的成长,及时启发,重点培养,吸引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入党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所在院(部)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成长的主要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简要情况,申请书后应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3.入党申请的接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支部书记或其他支部委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思想动态、工作学习情况、主要经历和家庭背景情况等帮助其分析存在的不足和缺点,指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谈话情况应认真填入《党支部接收入党申请谈话记录》附件1。入党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党支部接收入党申请情况,要整理形成《接收入党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入党申请人一般经过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政治坚定、动机端正、态度积极、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基本程序是:

1.党员推荐。推荐对象必须是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已派人谈话且符合党章和《细则》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参加推荐人员为本支部党员,可通过会议推荐、党员单独或联名推荐等方式进行,会议推荐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单独推荐或联名推荐可随时进行。被推荐人应当获得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的推荐,推荐结果要填入《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附件3

2.群团组织推优。群团组织对入党申请人做进一步了解后,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确定推优人选,将推荐结果填入《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附件4),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向党支部推荐。在校学生或28岁以下教职工入党申请人由团组织按照《河南工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5进行推优,教职工超龄脱团、但是工会会员的由所在工会组织进行推优

3.党支部研究确定。党支部要对党员、群团组织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的核查了解,结合入党申请人现实表现,经支委会充分讨论来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

4.公示。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上级党组织备案。公示无异议的,党支部要及时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等相关材料,填写《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附件6)、《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7)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审议审议意见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同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6.进行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经上级党组织审议备案后,即可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开展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培养联系人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并按要求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中做好记录。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党委(党总支)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

三、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

1.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所在党委(分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

3)团员申请入党,没有经过团组织推优的非团员教职工申请入党,没有经过工会组织推优的。

4)在校学生最近一学综合学习成绩排名不在本班前1/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间成绩不及格入校以来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的

5)学生综合表现不积极、不突出,未获得院系以上级别荣誉奖励的;教职工最近一次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格次的

6)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时,有三分之一及以上认为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

7入党动机不端正、表现一般受过违规违纪处分的,教职工存在教学事故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情形的。

2.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必须通过党员、群众的评议,以双评确定发展对象。基本程序是:

1)拟定评议对象。支委会依据确定发展对象的条件,对照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参照2023年党员发展指标数合理拟定评议对象人数,并指导评议对象填写《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简表》(学生附件8、教工附件9

2)评议方法。党支部召开有群众代表参加的支部大会,参加评议的党员应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半数,参加评议的群众一般不低于到会党员总数的2/3,根据需要,党员评议、群众评议可分别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向与会人员汇报本人思想、工作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与会人员填写民主评议表,进行现场评议;民主评议的内容应包括综合评价、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履职承诺等方面的情况,等次分为“优秀”“一般”“差”。

3)评议结果运用。综合评价“优秀”过半,且单项被评为“差”的票数不超过20%的,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可列为发展对象人选未列为发展对象的,根据评议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培养教育,继续为其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对于综合评价“差”的票数超过50%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半年内不得再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公示党支部将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确定发展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发展对象人选经所在党委(分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分党委(党总支)需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手续是否完备,整理汇总《党员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10备案审查意见填写至《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简表》

3.进行政治审查

所在党组织严格对被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加大对入党申请人入校前工作或学习经历的政治审查力度,落实好对发展对象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函调政审的全覆盖。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附件11)。(3)政治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附件12)。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业务培训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落实领导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中共河南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党字〔2022〕62号)(附件13),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指导帮助党务工作人员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的政策规定,掌握的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归档材料

325周一各分党委(党总支)将《接收入党申请汇总表》(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7《党员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10电子稿发送组织部校内邮箱(hngxyzzb@hait.edu.cn),电话:3691038。《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简表》复印件一份学生附件8、教工附件9,正反面打印及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10纸质稿1份,加盖党组织章后报党委组织部A0928办公室备案审查

附件

1.《党支部接收入党申请谈话记录》

2.《接收入党申请汇总表》

3.《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4.《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

5.《河南工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6.《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7.《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8.《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简表》

9.《教工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简表》

10.《党员发展对象汇总表》

11.《函调证明材料联系函》

12.《关于XXX同志入党的政治审查结论》

13.《中共河南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党字〔2022〕62号)

 

党委组织部

                                                                              202437

附件【附件1-党支部接收入党申请谈话记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XX学院党委(党总支)20XX年X半年接收入党申请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河南工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团字[2022] 5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6-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XX学院党委(党总支)20XX年X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8-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简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9-教工党员发展对象推荐简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0-XX学院党委(党总支)20XX年X半年发展对象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1-函调证明材料联系函.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2-关于XXX同志入党的政治审查结论.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3-《中共河南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院党〔2022〕62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附件13.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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