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
为做好2015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入党材料接收及审核工作
1、新生党员报到后,由各系党总支安排专人统一收取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检查入党材料档案袋密封是否完好、介绍信开具是否规范。凡入党材料未密封或未加盖骑缝章的、未开具介绍信或介绍信开具不规范的,需及时通知本人重新办理。
2、材料收取完毕后,请各系党总支填写《新生党员组织材料接转汇总表》(附表一),将汇总表纸质稿(加盖总支章)和电子稿、入党材料档案袋及组织关系介绍信汇总后于9月20日前交到校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组织部安排专人负责新生党员材料拆封和审核工作。
3.针对党员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组织部书面反馈至各系党总支,各系党总支须认真向新生党员本人和原单位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妥善保管谈话记录和原始材料,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党委组织部复核。
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经组织部审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由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开具党员介绍信到各系党总支。
2、各系党总支根据组织部开具的党员介绍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编入党支部,录入党务系统,及时开展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凡手续不全、材料不规范以致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不得编入党支部,不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也不收缴党费。
附件一:《新生党员组织材料接转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