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15年下半年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工作
11月3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携《党总支学生党员发展情况统计表》(一份)、《学生党员发展情况简表》(一式两份)、《学生党员发展计划名册》(一份)、《教工党员发展计划名册》(一份)向党委组织部汇报发展对象情况,经党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公示(公示电话为党委组织部的办公电话:3691038),公示无异议后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12月31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2015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花名册》(一式两份)、《教工党员发展花名册》(一式两份)以及发展党员的完整材料交党委组织部。
党员发展花名册中的名单必须从校党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发展对象中产生。
二、党员转正工作
党员转正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携《党员转正花名册》(一份,教工、学生分开填写)向党委组织部汇报预备党员预备期的综合表现,经党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事宜。
党员转正花名册中的名单必须从校党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预备党员中产生。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执行校党委2015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认真检查、审核上报材料,并对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凡发展程序不严格、党员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党务信息管理系统更新不及时的党委组织部不予受理。
校党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