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
根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工作安排,请尽快开展毕业生组织关系转迁信息统计工作,按要求整理汇总《2018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迁信息表》,于5月31日前将纸质稿(加盖党总支公章)和电子稿各一份报党委组织部于琨处,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1.所有毕业生党员都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出,组织关系转迁信息表要统计所有毕业生党员,省内、省外及专升本等分开汇总(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党员暂只统计个人信息),并在情况统计表中标明相应人数。
2.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属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党组织。
3.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至父母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参加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录取前后均可按第2、3条规定情形办理组织关系转出;也可在确定录取后将组织关系转往录取院校。对于专升本后的组织关系转出,由系部负责人补充登记《2018届专升本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信息表》,并于9月30日前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交党委组织部,10月1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组织关系转出事宜。
5.省内组织关系转出,统一采取网上转接的方式,登记时需明确到具体支部(同全国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所登记支部名称相一致),统一由所在系部党务系统管理员提交系统进行逐级审批;省外组织关系转出,登记时要注意介绍信抬头和迁往单位名称的规范和完整,届时需安排专人到党委组织部集中填写介绍信,并在毕业生党员离校时集中发放。
党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