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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和党员档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2018-08-30 16:06     (阅读次数)

各系党总支:

为做好2018级新生(含专升本)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和党员档案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的接收

1.提前查阅

新生报到前,各系党总支要认真审查录取名册,掌握录取新生中的党员数量分布,做到心中有数。

2.专人负责

新生党员报到,由各系党总支要安排专人统一收取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做好统计工作。在接收材料的同时要做好问询工作,了解其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接收入党、介绍人是谁、上级党组织派人与其谈话的时间、何时参加入党宣誓及党员应履行的义务等情况,同时做好谈话记录,以达到对新生党员进行初步审查的目的。

3.时限要求

新生报到后,各系总支要进一步落实新生党员报到及组织关系、党员档案接收情况,所有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材料须在1010日前接收审查完毕。

4.转接流程

省内:党员向原党组织申请转出组织关系,由原党组织系统管理员直接提交《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网上转接审批流程,转往党组织选“中共河南工学院XX系党总支学生支部”,系统打印介绍信一份(无须盖章),党员档案材料由原所在党组织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入学报到时,由新生本人将介绍信及党员档案材料一同交录取系部;

省外:党员向原党组织提交转移申请,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去往单位:河南工学院XX系,同时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党员信息采集表》,本人签字、原所在党组织盖章,党员档案材料由原所在党组织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入学报到时,由新生本人将介绍信、党员基本信息表及党员档案材料一同交录取系部。

二、入党材料的审查

1.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各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收工作,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各系党总支书记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生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部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审查不严或处理不当的情况。

2.书记牵头、逐级核查

材料收取完毕后,由学生支部书记牵头,负责新生党员材料的拆封和初步审查工作,填写《新接收组织关系党员档案材料审查登记表》(附件1)并签署审查意见,初步审查通过后报党总支书记复审。

3.具体审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1)检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档案袋密封是否完好、介绍信开具是否规范。凡入党材料未密封或未加盖骑缝章的、未开具介绍信或未办理网上组织关系转出的、以及介绍信开具或网上组织关系转接不规范的,需及时通知本人重新办理。

2)学生本人持有党员关系介绍信或已办理网上组织关系转出,但是档案中没有相关材料的,要通知学生本人尽快与原学校联系,尽快将相关材料到位,材料不到位的,不能确认其党员身份的, 一律不予接收。

3)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仔细审查原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入党志愿书》审批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入党年龄是否符合党章的规定,发展的时间和接收单位是否符合逻辑等。

4)凡审批机关未签署审批意见的,应与其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属于未及时审批的,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属弄虚作假的,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5)《入党志愿书》中出现缺项、涂改和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让本人或原单位党组织予以补填或纠正。

6)凡缺少《预备党员考察表》的,要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索取,如原单位不能及时提供的,应让原单位党组织提供考察期内的考察意见,由新生所在党支部补填《预备党员考察表》。

7)对于缺少、遗漏必备材料的,各系党总支要及时与新生原所在党组织取得联系,抓紧补充和完善其原始的各相关材料。对明显存在问题和疑点的党员材料,在进行认真分析和甄别的基础上,要进行深入调查与核实。

8)凡存在材料不真实、程序不规范,违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者,各系党总支须认真向新生党员本人和原单位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妥善保管谈话记录和原始材料,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党委组织部复核。

三、组织关系的接收和回执

1.各系党总支审查完毕后,将《新接收组织关系党员档案材料审查登记表》(附件1)纸质稿一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审查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加盖党组织公章后同连党员材料档案袋、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一并汇总后于10月12日前交到校党委组织部于琨处,由校党委组织部安排专人进行复核。

2.经组织部复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由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于10月19日前,开具党员介绍信到各系党总支。

3.各系党总支根据组织部开具的党员介绍信,及时在系统上进行接收并编入相应党支部,做好党费补收及相关教育和管理工作。

4.凡入党手续不全、材料不规范以致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不得编入党支部,不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也不收缴党费。

5.各系党总支要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加强预备期期间的培养考察工作力度,严格把握预备党员转正的条件和标准,严格实行预备期满转正前的公示制度。同时,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衔接培养以及新生的入党动员工作,吸收更多优秀青年学生及早加入到党组织中来。

 

附件:

1.《党员档案材料审查登记表》

2.《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审查汇总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8830

附件【附件1-党员档案材料审查登记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审查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关于办理2018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及党员档案审查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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